郴州市关于2020年公费定向培养招生
注意事项及工作时间安排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
为做好今年全市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工作,根据省厅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注意事项及工作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一、高中(中职)起点公费定向培养
1.考生根据省教育考试院的要求,在志愿填报前登陆网上志愿填报系统(www.hneao.cn/ks)确认考生户籍信息,确保网上户籍信息与考生户口簿上户籍信息一致。凡因考生户籍信息确认错误而导致考生不能正常录取及签订协议书的,其结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考生须在本科提前批“省内公费定向师范生”志愿栏中填报有关志愿。志愿填报时间及要求按省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3.录取考生应按各县市区教育局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协议书》的签订(具体时间、地点等由各县市区通知录取考生)。考生在签订《协议书》时,应携带本人户口薄供县市区教育局审查考生的有关信息情况,凡经审查不符合有关招生政策的,不能签订《协议书》。考生在签订《协议书》时如未满18周岁,须由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共同签订《协议书》。
4.高中(中职)起点公费定向培养各环节工作时间安排及要求详见附件1。
二、初中起点公费定向培养
1.中考报名填报了“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并按要求在各县市区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指定考点考场参加了中考的考生,在就读初中毕业学校领取《2020年湖南省初中起点农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考生报名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好表格(填写要求详见第9点)并上交至各县市区教师工作部门,《报名登记表》(含志愿信息)一经填写上交后,不得取回翻查,不得更改。
各初中毕业学校对报考“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的考生进行报名信息、报考资格、报考志愿(异地就读考生的报考志愿由其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负责指导填报并审查)等审核工作,指导考生按要求填写好《考生报名登记表》,并在《考生报名登记表》上签署推荐意见后,加盖学校公章。
同时,各初中学校还须负责告知异地就读考生务必于7月21日—25日下午6点前(逾期不予受理)携带以下5项材料前往其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进行报名信息确认、资格审查、填报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志愿等工作,未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材料、填报志愿的考生,不得参加下一环节的招生工作:
①《2020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初中学校须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②考生本人及其监护人户籍薄原件及复印件(考生及监护人须签名);
③中考准考证;
④国网学籍表(加盖学校公章);
⑤《郴州市2020年中考报名登记表》(学生存)。
各县市区、各初中学校要严格按照《关于做好全市2020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公费定向培养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郴教通〔2020〕35号)的要求开展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资格审查及填报志愿等工作,务必将有关招生政策、工作流程等通知到各位考生(异地就读考生由就读初中学校负责通知到位)。
2.考生最多只能在1个项目来源、1个培养类型、1个培养层次、1个培养学校中,选择填报不同的招生计划种类、不同的招生专业志愿。2020年公费定向培养各县市区招生计划数、招生计划种类、招生专业以及志愿填报要求以省教育厅正式文件为准。
3.中考成绩由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统一分发至各县市区。
4.县市区教育局须按省厅有关文件要求确定相应的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填写《2020年湖南省各县市区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汇总表》,并确定好民族乡计划加分办法,同时向社会公布。
5.省级项目本科层次小学教师(扶贫)、专科层次小学教师(扶贫)和市级项目专科层次小学教师(扶贫)、专科层次幼儿园教师(扶贫)的报名考生名单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联系扶贫工作部门审定并加盖扶贫部门公章,各县市区教育局留存备查。
6.报考民族乡计划志愿的民族乡少数民族考生中考总成绩应使用其加分后的中考总成绩。
7.音体美专业面试考生名单按省教育厅文件规定的相关比例确定,遇小数一律余进。音体美专业面试时间:8月16日,面试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8.在省项目计划(本科层次初中教师、本科层次小学教师、本科层次小学教师(扶贫)、专科层次小学教师、专科层次小学教师(扶贫))和市项目计划(专科层次小学教师、专科层次小学教师(扶贫))招生工作中,当普通计划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3时,根据男女招生比例相对均衡政策,在生源条件充足的情况下,男生、女生录取比例原则上均不低于40%(遇小数一律余进)。
9.有关表格填写要求
(1)《考生报名登记表》(双面印制)、《音体美考生面试记载表》、《体检表》的内容要填写完整、真实、准确,并粘贴好同版的考生近期免冠1寸彩色证件照,照片需加盖县教育局教工股公章(骑缝)。
《考生报名登记表》中初中毕业学校名称须与学校公章上的名称一致;“报考志愿”栏一经填写,不允许涂改!
异地就读考生《考生报名登记表》中除“报考志愿”栏可在规定时间内(7月21日—25日下午6点前)回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进行“报名信息确认”时在县市区教育局的指导下填报外,表格的其它内容按要求先填写好,由就读初中学校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
(2)报考“定向到乡镇任教计划”和“定向到民族乡计划”的考生,在填写《考生报名登记表》时,一定要写明定向乡镇、民族乡的具体名称。
(3)《考生报名登记表》、《面试记载表》、《体检表》的考生个人信息部分填写须一致,照片须同版。各类表格中的考生基本信息内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民族等)须与户口薄上的信息一致,国网学籍号、中考科目及成绩等须与基教部门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注意核对同名同姓的考生基本信息及志愿信息!
(4)如出现考生户口薄上的姓名与基教部门学籍网上登记的姓名不一致的情况,各县市区在《2020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报名考生信息表》和《2020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预录取考生名册》的“姓名”栏内填写户口薄上的姓名,备注栏内填写学籍网上的姓名(报名表、体检表、面试表上的姓名只需填写户口薄上的姓名)。
(5)各类表格由市教育局整理后统一下发,各县市区须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并按要求填写,不得更改表格样式及内容,凡未按要求填写表格内容的,一律不予接收。
11.《协议书》(以省里下发为准)
(1)《协议书》样式采用省教育厅统一下发的样式,不得更改,不得涂改,否则视为无效协议!
(2)《协议书》必须由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签名,否则视为考生自动放弃。
(3)签订《协议书》分项目计划来源分培养类型分培养层次分培养学校分招生计划种类进行。
12.预录取档案材料要求
(1)预录取考生档案材料包括:
①考生户口薄(复印件1份,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签名);
②《考生报名登记表》(原件1份);
③《体检表》(原件1份,须有医生签署的“合格”结论且有医院公章,如有“其他”结论,须写明具体原因);
④《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一式四份)。
考生个人材料按每生一袋装入材料袋中,考生档案袋封面样式由市教师工作科统一制定下发。
(2)预录取考生档案分项目计划来源(省项目、市项目)、分培养类型(本科层次初中教师、本科层次小学教师、本科层次小学教师(扶贫)、本科层次小学男教师、专科层次小学教师、 专科层次小学教师(扶贫)、专科层次小学男教师、本科层次幼儿园教师、专科层次幼儿园教师、专科层次幼儿园教师(扶贫)、专科层次特殊教育教师)、分培养学校、分招生计划种类(普通计划、乡镇任教计划、民族乡计划)、分招生专业进行整理。
各培养学校、各培养类型、各招生计划种类、各招生专业考生档案封面序号编号均从1号开始,且序号须与《预录取考生名单》中的排列顺序一致。
(3)各县市区应上报的材料:
①预录取考生档案材料袋(《考生报名登记表》可先不装袋);
②《2020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报名考生信息表》;
③《2020年湖南省各县市区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汇总表》;
④《2020年湖南省各县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及中考相关情况汇总表》;
⑤《2020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预录取考生最低分数情况汇总表(一)、(二)、(三)、(四)》;
⑥《2020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预录取考生名册》;
⑦应录取而未录取考生的情况说明、调剂递补情况说明、未完成计划的情况说明(形成一份书面材料加盖教育局公章);
⑧进入预录取范围而自愿放弃就读考生的书面报告(法定监护人需签字)。
有关表格、材料的上报要求及时间详见附件2,报送时应同时上报电子文档及加盖公章的纸质档扫描件。所有表格、材料的盖章原件连同预录取考生档案于8月23日一同送交市教育局进行审核。
13.省级项目计划所需培养经费由省与县财政仍按7:3比例分担;市级项目计划所需培养经费由市与县财政仍按7:3比例分担。
未尽事宜,以省教育厅正式文件为准。
联系人:肖瑾 电话:2883656, 13873552886。
郴州市教育局
2020年6月8日
附件1
2020年高中(中职)起点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时间 | 工作内容 | 有关要求 |
/ | 考生户籍信息确认。 | 考生在志愿填报前登陆网上志愿填报系统(www.hneao.cn/ks)确认考生户籍信息,确保网上户籍信息与考生户口簿上户籍信息一致。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 |
7月27日前 | 考生在本科提前批“省内公费定向师范生”志愿栏填报志愿。 | 填报志愿(含征集志愿)的时间及要求等按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
/ | 省内公费定向师范生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投档录取。招生学校公布录取名单,并将录取名单函告市教育局。 | 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各招生院校负责。 |
待定 | 市教育局将录取名单函告有关县市区教育局。 | 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统一下发。 |
8月21日前 | 考生与县市区人民政府签订《协议书》。 | 签订协议要求按省厅文件执行,签订时间及地点由县市区负责通知考生。 |
8月23日 | 县市区报送协议书及签订协议书考生名单。 | 《协议书》分培养类型分招生学校打捆上报。 |
附件2
2020年全市初中起点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工作时间安排及有关要求
工作时间 | 工作内容 | 有关要求 | 负责单位 |
7月24日前 | 考生就读初中毕业学校指导考生填写《考生报名登记表》,并对考生进行报名信息、报考资格、报考志愿等初审,并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学校公章。 | 须告知异地就读考生于7月21日—25日下午6点前携带好相关材料(其中,《考生报名登记表》就读学校已签署好意见并盖章)前往其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进行报名信息确认、资格审查和填报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志愿等工作。 | 各初中学校 |
7月21日-25日下午6点前 | 考生进行报名信息确认、资格审查和填报志愿,并上交《考生报名登记表》(含志愿信息)。县市区教育局对报考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并在《考生报名登记表》上签署审核意见。 | 县市区教育局根据考生应提供的5项材料进行审查,确认考生的报名信息以及确定考生是否符合在本县市区报考的有关要求。 | 县市区教育局 |
7月26日 | 县市区教育局将资格审查通过并填报了具体志愿的所有考生信息进行汇总,按要求填写并汇总《报名考试信息表》后核对,确认无误后进行公示。 | 公示地点定于县市区教育局及考生所在的初中毕业学校。 | 县市区教育局 |
7月27日下午4点前 | 县市区教育局将《报名考生信息表》、纸质档扫描件(加盖县市区教育局公章)及公示栏照片一同发送至czdxpy@163.com。 | 上报《2020年湖南省初中起点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报名考生信息表》至czdxpy789@163.com(电子文档及加盖公章的纸质档扫描件、公示栏照片)。 | 县市区教育局 |
8月1日前 | 公布中考成绩。 | 县市区按照省厅文件有关要求,分项目分种类分专业进行考生成绩排序。 | 县市区教育局市教育局 |
8月2日前 | 确定相应的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2.确定民族乡计划的加分办法; 3.向社会公布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及民族乡加分办法。 4.确定上线考生名单。 | 上报《2020年湖南省各县市区初中起点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控制分数线(等地)汇总表》、民族乡加分办法以及《报名考生信息表》(删除未上线考生信息,保留所有上线考生信息,分项目分种类分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有男女比例均衡要求的项目还需按先男、后女的顺序进行排列)发送至czdxpy789@163.com(电子文档及加盖公章的纸质档扫描件)。 | 县市区教育局市教育局 |
8月6日前 | 1.按省文件有关规定,确定非音体美专业体检考生名单,并公示3个工作日;2.组织非音体美专业考生体检; 3.组织体检合格的非音体美专业考生签订《协议书》。 | 上报《2020年湖南省初中起点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预录取考生名册》(非音体美专业考生)至czdxpy789@163.com(电子文档及加盖公章的纸质档扫描件)。注:已完成协议书签订的考生不再允许自愿放弃,也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 县市区教育局 |
8月6日前 | 按省文件规定的比例确定音体美专业面试考生名单,并公示3个工作日。 | 完善《2020年湖南省初中起点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报名考生信息表》(仅发进入面试范围的音体美考生名单),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请在“是否进入面试名单”栏填“是”,并填写好“面试专业”栏。此表发送至czdxpy789@163.com(电子文档及加盖公章的纸质档扫描件)。 | 县市区教育局 |
8月6日前 | 审核非音体美专业体检考生名单和音体美专业面试考生名单。 | 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交由市基教部门进行锁档(此类考生档案在全市预录取工作结束之前,期间不予解锁。此期间内自愿放弃的考生和音体美专业落选考生须待预录取工作结束之后方能进行普通高中学校的录取),同时报送省教育厅、各招生院校。 | 市教育局 |
8月16日 | 音体美专业考生面试。 | 面试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 招生院校 县市区教育局 |
8月18日 | 公布音体美专业考生成绩。 | 招生院校反馈面试成绩,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统一下发。 | 招生院校 市教育局 县市区教育局 |
8月20日 | 1.按省有关文件规定,确定音体美专业体检考生名单; 2.组织音体美考生体检; 3.组织体检合格的音体美考生签订《协议书》。 | 1.《2020年湖南省各县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及中考相关情况汇总表》; 2.《2020年湖南省初中起点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预录取考生最低分数情况汇总表(一)、(二)、(三)、(四)》; 3.《2020年湖南省初中起点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预录取考生名册》; 4.应录取而未录取考生的情况说明、调剂递补情况说明、未完成计划的情况说明的书面材料一份; 5.进入预录取范围而自愿放弃就读考生的书面报告(法定监护人需签字)。 注:已完成协议书签订的考生不再允许自愿放弃,也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 县市区教育局 |
8月22日前 | 县市区完成各类协议书县政府的审批、盖章等程序,整理清点好考生档案。 | 按预录取学生档案材料整理要求进行,并按要求分类打捆。 | 县市区教育局 |
8月23日 | 县市区送交预录取材料 | 各类表格的纸质档原件需加盖公章,有关情况说明需加盖公章 | 县市区教育局市教育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