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教学“活起来”,“实起来”,推进理论与实践相融合。10月19日,郴州广播电视大学2020级本、专科农民大学生在开放教育学院院长罗成军、农民大学生办公室负责人李进、法学教师张会佳、班主任邓涛丽的带领下,一行共36人前往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开展法律实践教学活动,现场观摩真实案件的庭审过程,并在庭审后听法官结合案例现场普法。
全体师生在法院讲解员的带领下先后参观了苏仙区法院办公楼、诉讼服务中心诉源治理调解室、刑事审判庭、少年审判庭等,并对苏仙区法院立案、调解、安检、审判等流程有了初步了解。
参观完后,老师和学生们来到审判庭现场旁听真实案例的庭审过程,认真观摩思考。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李浩凌在审判庭就地“上课”,进行法理阐释和互动教学。学生们踊跃提问,专科行政管理(村镇管理方向)专业的李平芳问:“原告李某和家人在维权过程中前后修改供词,是否也要承担一定责任,具体承担什么责任?”同班的高飞问:“保险公司在庭审过程中是什么角色,也是当事人吗?”……李庭长耐心地一一解答了同学们的提问。
本次法律实践教学活动意义重大,让学生在现场参与中,对案件的立案、调解、庭审、审判等流程有了直观而深刻的印象,有效地增强了学生学法、懂法、用法和守法意识,为他们今后在乡村社会治理工作中提供了宝贵的法治思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