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结合支部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评议目的
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党内平等原则,结合党员学习、工作、生活实际,通过自我评价、民主评议和组织考察,检查每位党员在政治、思想、纪律、作风等方面表现和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情况,表彰优秀党员,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着力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为学校的建设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评议内容
组织党员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重点围绕履行党员义务、岗位职责情况开展评议。
(一)政治立场方面,主要看是否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坚定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二)思想道德方面,主要看是否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否牢固树立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教育宗旨,弘扬教育家精神;是否加强党性和道德修养,讲正气、讲大局、讲团结、讲奉献,崇尚健康向上生活,自觉抵制不良思潮影响,敢于与歪风邪气作斗争。
(三)组织纪律方面,主要看是否坚决执行党组织的决议,服从组织安排,完成组织布置的任务;是否积极参加党组织活动,按规定参加组织生活,按期按标准交纳党费;是否严格遵守党的制度规定、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四)作风建设方面,主要看服务意识强不强,是否践行群众路线,密切联系和服务师生;是否勇于担当作为、创新开拓,工作执行有力有效;是否自觉遵守廉洁从政从教纪律,端正师德师风。
(五)作用发挥方面,主要看是否爱岗敬业,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足本职、创先争优、争创佳绩;是否彰显党员先进性,在服务全校大局和中心工作,推动学校可持续高质量发展上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评议方法步骤
(一)民主评议党员一般在每年的年底开展。党支部组织党员围绕组织生活会主题,组织政治学习,对照评议内容,认真总结一年来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二)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党员自评、互评和民主测评。会上,每名党员实事求是地开展自我批评,党员之间相互提出批评意见。会后,采取适当的方式,听取非党群众的意见。
(三)召开支委会,根据党员自评、互评、民主测评情况,以及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情况,对党员做出客观评价,相应确定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等次不超过上级党组织规定比例。形成的组织意见要转告党员本人,并向支部大会报告。转告党员本人时,要通过谈心谈话,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工作。评议意见填入《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四)党委会议研究审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结果。支委会综合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向党委会议汇报,其中,对评议中揭露的违法乱纪等问题,要事先查明,提出处理意见;经评议定为不合格的党员,应区别不同情况,提出妥善处置意见,提交支部大会,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表决。党委集体研究决定相关事项。优秀党员由党委统一通报表彰。